释义 |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对于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并且应当支付抚养费。同时享有探望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抚养权的归属由双方协商决定。 一、离婚后给女方探视的权利有哪些? 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协助探望的义务。所以如果离婚后,女方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那就有探望权。探望的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一方行使探望权会不利于孩子成长,则另一方可以请求中止探望。 二、女方一个月没有抚养权可以探视孩子吗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一个月可以探视多少次,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探视次数是由父母双方协商或者由法院判决所决定的,各个家庭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进行判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父母可以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吗 父母不可以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父母离婚后对于子女仍然享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私自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即使夫妻双方离婚后约定抚养权归一方的,另一方也应当负担子女的抚养费用。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不可以随意放弃该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