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没有感情离婚能不能得到补偿 |
释义 | 离婚时没有什么补偿的,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夫妻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后,双方的收入都会属于是共同财产,当双方出现感情问题要办理离婚手续时,也是需要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情况达成一致时,就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办理,否则也会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 一、离婚起诉请求只写个人财产可以吗 离婚诉讼请求时不一定要写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能够暂不分割共同财产达成一致意见,只要求法院解除二人婚姻关系的,法院会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行为。所以夫妻不一定要在离婚的时候分割财产,二人也可以在离婚后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划分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的房子怎么留给孩子 首先,在离婚时进行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夫妻双方各自的个人财产还是孩子的个人财产都不受到影响,仅对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当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相应的也是分割给夫妻双方。因此,离婚时孩子是无法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获得房产的,但是夫妻双方中任意一方都可以随意处置自己的个人财产,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的,可以签订赠与协议进行所有权的转让,将房子赠与给孩子。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愿意将房产赠与给孩子的,是可以进行处分的,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共同共有人达成一致的可以转移该项财产的所有权,因此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而是将其赠与给自己的子女。 三、诉讼离婚必须财产分割 离婚诉讼不是一定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在双方当事人对财产分割有争议时才处理财产分割方面的争议。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如果夫妻双方达成共识,法律上也是允许离婚财产不分割的。如果只是暂时不想进行财产分割,也不会对将来想分割财产造成影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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