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不抚养孩子的,属于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即使父母选择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仍然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当事人因离婚不愿意抚养孩子的,属于违反法律的规定,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父母不愿意给的,子女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直接通过诉讼的手段解决。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应当对子女履行抚养义务的,会让父母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可以由父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