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
释义 | 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处理办法:如果债务人是以无偿转让其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损害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并请求债务人承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多少年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诉讼期间提前转移财产有效吗 涉嫌恶意转移财产,不合法的。 原则上,公民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但涉嫌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能申请撤销。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为逃避债务转让住宅给女儿会怎样处罚 为逃避债务转让住宅给女儿的,不会受到处罚。但是如果转让行为影响到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转让行为。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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