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低保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申请低保和城市低保的认定条件。申请低保需要满足属于申请地户籍居民、无劳动来源、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条件。而申请城市低保的必要条件是申请人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家庭人均收入必须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此外,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以及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法律分析 一、申请低保,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属于申请地户籍居民,并持有相关户籍材料; 2. 无劳动来源,无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或者虽有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 3.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 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监外执行的人员,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本地区低保标准; 5. 其他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二、申请城市低保条件 认定城市低保对象三个基本条件是申请人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条例规定,申请城市低保的必要条件就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保障对象】: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低保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最低生活保障。而根据《福州市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的规定,福州市低保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200元。 值得注意的是,低保认定标准并非固定不变,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同时,低保家庭应主动向当地民政部门备案,接受动态管理。如果低保家庭有收入增加或减少情况,应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报告,办理相关手续。 另外,根据《福州市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的规定,困难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200元;家庭成员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老年人或者满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800元;家庭成员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800元;家庭成员中属于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800元;家庭成员中属于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800元;家庭成员中属于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红军失散人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800元;家庭成员中属于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复员军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800元;家庭成员中属于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退伍军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800元;家庭成员中属于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残疾军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800元;家庭成员中属于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烈属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800元。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福州低保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200元,而低保家庭应符合上述条件。如家庭收入有变化,应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报告。 结语 低保和城市低保是两种不同的社会救助方式,但它们的申请条件是相似的。无论是申请低保还是城市低保,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相关部门会提供相应的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需要。 法律依据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1991-12-07)\t第二十七条\t组织农民参加保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残疾人保障法(2018-10-26)\t第四十七条\t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劳动法(2018-12-29)\t第七十五条\t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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