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保险法》和《重大疾病保险条例》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人身体检结果及客户购买保险金额等因素制定不同的保费标准,但不得涉及歧视和违反公平原则。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收取保险费,不得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制定保险费率。 2.《重大疾病保险条例》第七条:保险公司制定重大疾病保险费率,应当考虑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职业及购买保险金额等因素。 3.《重大疾病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保险公司不得在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中规定免除或者限制保险责任。 4.《重大疾病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保险公司不得通过慢性病、遗传病、职业病等方式歧视被保险人。 综上,患有搭桥症的人在购买重疾险时,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其健康状况等因素制定不同的保费标准,但不得涉及歧视和违反公平原则。同时,保险公司也不能通过条款的方式免除或限制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