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单位应为与本市单位建立正规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即使是产假期间也适用本条原则。并无规定产假期间公积金单位可以停止缴存。由于职工产假期间并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是应当继续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