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共有产权房有哪些条件 |
释义 | 申请共有产权房有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2、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5、列入区政府房屋征收范围,且未享受过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的家庭,可以提出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 申请家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二)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三)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四)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