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轻微脑震荡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
释义 | 工伤期间工资照发,工伤职工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不变,可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伤残评定后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护理由单位负责。 法律分析 对于工伤期间工资照发,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期间,工资照发,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办机构同意的交通、食宿费用,都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的支付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将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将负责提供护理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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