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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在工作中受到了轻微的伤害,可我并不想提起工伤赔偿,这样是否合法?
释义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及职业病的医疗费、护理费、康复费、伤残津贴、生活费等均应该由工伤保险承担。但是,如果您的伤情轻微,不需要治疗或者是您本人可以自行承担医疗费用,您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提起工伤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伤情发生恶化,需要治疗,您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再次提出工伤赔偿,但是不能超出规定的时间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二条 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以外发生的;
    (二)在执行非法职务或者违法指令时发生的;
    (三)在醉酒、自残、自杀或者故意犯罪时发生的;
    (四)其他不属于工伤的情形。
    第十八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发生的工伤,由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下列费用:
    (一)医疗费;
    (二)护理费;
    (三)康复费;
    (四)伤残津贴;
    (五)死亡补助金;
    (六)被扶养人抚恤金;
    (七)其他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费用。
    总之,如果您不想提起工伤赔偿,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作出选择,但是需要注意您的伤情是否会恶化,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出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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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