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做出了什么规定 |
释义 | 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做出了如下规定: 1、对未进行注册的,且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仍按照驰名商标予以保护; 2、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对驰名商标予以认定; 3、积极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一、怎么区别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 1、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含义不同,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而普通商标则不需要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也不需要享有较高声誉。 2、认定或者获取方式不同,普通商标一般是商标局认定,而驰名商标有时需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认定或法院的判定。 3、保护强度不同,普通商标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未受到特别法律保护的绝大多数商标;驰名商标一旦认定,就享有了特别的法律保护。普通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的保护,享有商标专用权;而驰名商标与其独创性和显著性而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驰名商标可以对抗其他人的恶意注册;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公司名称注册。 二、驰名商标认定需要考虑什么因素 认定驰名商标要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三、认定驰名商标的证据包括什么 驰名商标认定证据材料如下: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材料,如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材料。 该商标为未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供证明其使用持续时间不少于五年的材料。该商标为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供证明其注册时间不少于三年或者持续使用时间不少于五年的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材料,如近三年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 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第十九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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