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而言,回迁房属于安置房,需要房主持有住房满5年之后,凭安置协议,缴纳维修基金,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就可办理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 回迁民发拿到回迁房的购房合同时,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的委托书。 一、回迁房可以办房产证吗? 回迁房也是可以办房产证的,根据现行法的规定,以下情形不能办理房产证: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二、回迁房要出售如何办理手续 1、回迁房买卖需要的资料有:挂号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子权证原件;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买卖结算资金保管凭据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买卖闭幕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买卖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契税完税或减凭据原件;房子权证上的房子挂号表;别的资料。 2、当回迁房的新的产权证办理出件后便可到土地局办理回迁房的过户手续了;资料:新产权证(原、复印件)、买卖契约、老土地证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原、复印件)。若产权人不能亲自办理土地证可委托别人办理,委托人需供给自己身份证(原、复印件)、土地挂号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