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
释义 |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及预售合同内容要求。开发商预售商品房需满足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证等条件,并与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部门备案。预售合同应包括双方信息、商品房位置、数量和价格、交付方式、使用性质、产权转移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预售款征收没有统一规定,但建设部规定了收款比例和时机。 法律分析 一、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3)已签订预售合同,合同已报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二、预售合同包括什么 1、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组织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2、标的,即预售商品的位置、编号。 3、数量,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并明确的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其他面积。 4、价款即房屋的价金,如每平方米多少元。不仅应标明单价,还应标明总价;我国《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征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根据建设部的规定,预收商品房预售款,在房屋开工建设时不得超过40%,待建房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收至60%,到房屋封顶可收至95%,到房屋交付使用时再全部收取。 5、交付方式和期限,包括预售款的支付方式和房屋的交付方式。 6、房屋使用性质,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用房。 7、房屋产权转移的方式、期限。 8、违约责任。 9、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结语 商品房预售应满足条件: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规划许可证,签订备案预售合同。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预售应满足条件: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规划和施工许可证,资金投入达总投资的25%以上。预售合同包括双方名称、标的、数量、价款、交付方式、房屋性质、产权转移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八条 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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