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的审批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商品房预售应符合条件:1.已交付土地使用权且未抵押;2.持有规划和施工许可证;3.开发商投入资金达四分之一以上,并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时间;4.与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法律分析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等。 拓展延伸 商品房预售审批所需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审批所需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开发商需要具备合法的开发资质和相关许可证件,确保其具备合法经营商品房的资格。其次,开发商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供详细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设用地证明等材料,以证明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同时,开发商还需提交项目的经济、技术、环境等方面的评估报告,以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开发商还需缴纳相应的审批费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材料,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核准。最后,开发商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约定,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商品房预售审批所需的条件是多方面的,包括资质、材料、评估报告、费用、程序等方面的要求。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开发商才能获得商品房预售的审批。 结语 商品房预售审批条件多方面,包括开发商资质、项目材料、评估报告、费用、程序等要求。确保合法经营商品房、项目合法性和可行性,保障购房者权益。只有满足条件,开发商方可获得商品房预售审批。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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