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竣工验收需要哪些单位参加 |
释义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主旨是组织监理、施工、甲方、勘察、设计单位参加,根据相关文件和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并满足竣工验收的条件。注意事项包括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技术说明书等进行验收,具体项目包括地基、主体结构、装修、给排水、电气通风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满足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以及各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和工程保修书。 法律分析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由谁组织 监理组织、施工、监理、甲方、勘察、设计单位参加。 1、现场条件。结构封顶,屋面板模板拆除完毕,屋面板砼试块报告合格,砖墙构造柱栏板等二次结构完成。 2、结构实体检验完成。包括砼同条件试块,楼板厚度检测,有的地方还要求回弹等等。 3、结构分户验收完成。 4、砼试块评定,砌筑砂浆试块评定,沉降观测等资料汇总。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形成结构自评报告。 5、监理评定合格,可以组织各单位进行结构验收会。包括甲方,监理,设计,施工,地勘,质监站。 二、工程验收的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竣工验收应依据下列文件: 1、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2、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3、设备技术说明书; 4、设计变更通知书; 5、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具体项目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通风、空调智能建筑和其它。 6、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 三、建筑工程验收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结语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需要监理组织、施工、监理、甲方、勘察、设计单位参加。验收前需要满足现场条件,完成结构实体检验,进行结构分户验收,并汇总相关资料。注意事项包括依据相关文件进行验收,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合同、设备技术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书、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具备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各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以及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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