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是不是一年只能提一次 |
释义 | 律师分析: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政策,员工在入职第一天起,用人单位就有为其缴交各项社保的义务,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另外,试用期也应该交公积金。单位应自与这些新职工在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为他们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首月工资总额,缴存比例为单位确定的缴存比例。对于单位不交公积金的情况,职工又该如何维权呢可以到所在区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或管理部门反映单位未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情况,需要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等证明文件。对单位逾期不交或者少交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职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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