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案件怎样辩护 |
释义 | 死刑案件的辩护没有一定之规,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辩护方案,但下面几个方面一般要考虑到: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或在羁押期间是否有流产情况); (2)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的关联性如何; (3)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合法、齐备; (4)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及理由是否合理; (5)被告人的口供是否受客观条件的影响,是否真实; (6)有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况存在; (7)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等是否符合逻辑,各证据之间有无冲突; (8)被告人有无自首、坦白和立功的情况; (9)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是否从犯、胁从犯; (10)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或具有防卫的性质; (11)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或过失; (12)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是否达成了协议,如没有,应分析是否存在调解的可能; (13)对于证据不充分的,是否存在诉辩和解和可能; (14)起诉书在法律适用上是否存在问题; (15)有否“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的情节,向法庭提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建议。 国家虽然已经在逐渐减少使用死刑的案件范围,但是与其他保留死刑的国家相比,我国的死刑适用率还是比较高的。如果您的亲友涉嫌犯罪,而且犯罪情节已经达到了死刑的量刑幅度,我们建议尽快为其聘请一位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虽然在案件审理阶段,您的亲友还没有辩护律师的,法院会为其指定。但是专业律师越早接触案件,越有机会找到对您亲友有利的证据。 一、辩护人的责任 在中国,辩护律师与被告人的委托关系一旦成立,就应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在合法的范围内,凡是有利于被告人的事情,辩护律师都有责任去做,以尽力削弱公诉方的指控。具体地说,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通过庭审调查,如果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涉嫌犯罪的证据不足,辩护律师就有责任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不管该案涉及多么复杂的因素。 否则,辩护律师就是失职。实际上,对于任何一个刑事案件,辩护律师都有责任考虑被告人是否存在无罪的可能。因为在法官依法作出判决以前,可以视被告人为无罪,辩护律师更应从此角度看问题。只有抓住指控中存在的缺陷,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才是对被告人最有利的辩护。当然,作无罪辩护必须有充足的根据。 如果通过庭审调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也就是说公诉人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涉嫌犯罪,辩护律师就只能为被告人作罪轻或者减轻或者免除刑罚的辩护。这时,如果被告人要求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且律师顺从了其要求,这位律师就是失职。因为在没有作无罪辩护可能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却作了无罪辩护,这会使判决更加不利于被告人。在这个时候,尤其需要辩护律师独立的判断。不管作无罪辩护还是其它辩护,辩护律师都要有充分的根据。辩护律师始终要清楚,对于被告人的判决最终要由法院作出。因此,必须充分地行使各种诉讼权利,最大限度地履行辩护责任,来削弱公诉人的指控,使法院相信你的辩护是有充分理由的,以使法院作出最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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