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后对方不付款怎么样办 |
释义 | 股权转让后对方不付款属于违约行为,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无约定可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需获得过半数同意,未答复视为同意。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应购买股权,否则视为同意。经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比例可协商或按出资比例行使。公司章程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法律分析 一、股权转让后对方不付款属于违约行为,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无约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拓展延伸 应对股权转让后对方拒绝支付款项的有效策略 应对股权转让后对方拒绝支付款项的有效策略,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的沟通,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如起诉或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此外,您还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法律意见和指导,帮助您制定合适的策略。在执行策略时,务必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书面通信等,以便支持您的主张。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耐心,坚持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结语 针对股权转让后对方不支付款项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有效策略:首先,友好沟通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寻求解决方案;如无果,可考虑法律手段,如起诉或申请仲裁,维护权益;同时,寻求律师帮助,获取法律意见和指导,制定合适策略;执行策略时,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主张。保持冷静和耐心,坚持维护权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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