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一楼为商铺,商铺门前空地物业修了停车场收费停车,业主也要收钱,这合法吗? |
释义 | 小区停车位归属问题:根据规划红线确定,红线内属于小区所有,红线外属于市政所有;业主共有的停车位归业主所有,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5条。 法律分析 "小区的停车位一般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来作出判断。首先要以建筑用地的规划许可证来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在规划红线内的,那么该停车位就属于小区所有。但是如果是在规划红线外的,那么就该停车位就属于市政所有。然后还需要判断是否为业主共同所有,还是归属于开发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拓展延伸 停车场收费引发的法律问题 停车场收费引发的法律问题涉及到物业管理、业主权益和合法性等多个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物业有权对停车场进行收费管理,但必须依法合规并经过业主大会的决议。如果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收费,属于违规行为。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向物业提出异议、要求解释相关规定,并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建议业主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结语 停车位归属问题涉及到规划许可证、业主共有和市政所有等方面。停车场收费引发的法律问题涉及到物业管理、业主权益和合法性等多个方面。在解决这些问题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建议业主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二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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