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保险人有既往瓣膜手术记录,需要与保险公司进行额外的协商和沟通。因为保险公司在核保时会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来决定是否承保,并在合同中对相关疾病进行了约定。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没有告知或隐瞒了相关疾病信息,那么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因此,在被保险人有既往瓣膜手术记录时,需要在购买保险前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以确定是否可以获得保险,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事项。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人应当在核保时,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等情况,决定是否承保以及承保条件和保险费率。” 2.《保险法》第六十二条:“保险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八)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前,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自己的疾病、伤残或者其他重要情况的。” 3.《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自己的疾病、伤残或者其他重要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