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一般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5、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方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7、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8、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9、注意审查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法律依据:《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1、在职在编人员是指在建筑业企业或者勘察设计企业工作,并有正式聘用手续的未退休人员。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经过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具有评审资格的单位评审或评聘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是指按照《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建[1995]1号)规定,由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原建筑业司或建筑管理司)颁发的证书;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培训证书是指由建设部原勘察设计司和人事教育司共同用印,或建设部人事教育司用印的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