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应对无故拖欠工资 |
释义 | 被无故拖欠工的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并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和赔偿,建议首先与用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商的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权利救济,也可以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拖欠工资法律条款 对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问题的,劳动行政部门要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劳动者可以找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二、工资一般几点发 一般公司发工资几点到账没有具体规定,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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