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房公积金卡丢了之后可以申请补办,协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具体流程如下: 1、需要持卡人拿着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卡号信息和公积金账号; 2、并且申请办理公积金卡丢失的挂失手续,办理挂失后要临时冻结账户,管理核心受理以后的5个工作日内会正式的办理挂失手续; 3、补办卡要保证自己的公积金账户是正常的汇缴状态才可以,证明是在职状态,需要由现在的公司开公积金卡补办证明; 4、证明需要写清楚单位名称、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加盖公司的公章,然后将这些材料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到2周以后带着本人身份证就可以领卡了。 补办公积金卡时所需要的材料包含: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报失申请表格》; 3、刊登服务费证实(留影印件);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变更通告》。 综上所述,公积金卡丢失后电话通知银行办理口头挂失,在口头挂失失效期内到银行办理书面挂失,书面挂失完成后在有效期内携带相关材料到银行补办公积金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