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1、婚后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一、那些属于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第一:《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三:(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五: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以上五种情形基本上归纳了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但是现实生活是丰富多变的,不可能全部归纳在上述五种情形,具体的情形还需要仔细的分析归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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