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离婚孩子是归谁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女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以及民法典中子女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不需要公证。同时,如果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应另行提起诉讼。对于离婚孩子的户口迁移问题,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和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相应手续。 法律分析 一、女方离婚孩子是归谁 女方离婚孩子归谁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二、民法典中子女抚养权需要公证吗 民法典中子女抚养权不需要公证。抚养权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不申请公证的,并不影响抚养权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三、离婚孩子的户口怎么迁移 离婚孩子的户口迁移需要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结语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是一个重要且敏感的话题,需要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轮流抚养子女,也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同时,如果父母双方不能协商,或者协商后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加抚养费。在办理户口迁移时,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和迁入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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