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可以。具体只有符合领养条件是什么?的收养人或者相关的社会福利机构才能领养小孩。 领养,就是将他人的小孩收为自己的子女,领养的小孩享有和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领养行为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便产生两个方面的法律效果: 1、在领养人和被领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 2、对被领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 由于领养法律行为可以导致当事人人身关系和民事权利义务的变化,所以法律对于领养行为一般均规定比较严格的条件是什么?。 领养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如果是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