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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开庭前叫去做笔录正常吗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到检察院做笔录,一般属于是证人,不会被刑事拘留,所以做笔录不严重。询问笔录,又称“询问证人笔录”,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规定,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制作笔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根据以上规定,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循上述第(三)项的规定,到公安机关接受传唤属于正常。因此取保候审后公安叫去做什么材料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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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5: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