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高度在24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米。 2、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设置剪刀撑。 纵向必须设置剪刀撑,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夹角应为45°~60°。 3、剪刀撑的里侧一根与交叉处立杆用转扣胀牢,外侧一根与小横杆伸出部分胀牢。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当采用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米,并应采用不少于3个旋转扣件固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十条 国家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第二十一条 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第二十二条 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增强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