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搬家找不到人怎么办 |
释义 |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案件,债权人追讨借款有以下两条法律途径,可供选择: 一是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债权人起诉时,应当到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借贷关系存在,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就会立案受理。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受理后一般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二是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 三是债务人恶意逃债,下落不明的,可以按照诈骗犯罪提出控告,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一、如何起诉联系不上的债务人 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可以刊登公告,延长诉讼时效。债权人追回债款是有3年的时效限制的,如果债权人自约定的还款日期到达之时起满3年不去采取措施要求债务人还款,那么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还钱的诉求是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的。当债务人跑路不超过两年时,意味着还处于追债的诉讼时效之内,如果债权人采用刊登公告催债的行为,就意味着延长了诉讼时效,使得诉讼时效中断,已经过去的诉讼时效重新结算。 债务上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签订借款合同时,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的,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追讨欠债应注意哪些法律技巧 1、诉讼时效问题。 2、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 3、查清债务人的工商登记情况,抓住每一个应承担债务的民事责任主体。 4、查清债务人的资产状况。 5、做好财产保全措施。 6、运用好支付令的方式追款。 本回答所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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