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营业执照归谁所有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营业执照需要变更。夫妻可以协商将出资额转让给配偶,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财产为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协商处理,否则由法院判决。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应得到保护。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营业执照需要进行变更。夫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处理共同财产中的营业执照 离婚后如何处理共同财产中的营业执照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首先,需要查看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处理方式。一种方式是协商一致,双方可以协商将营业执照归属给一方或共同持有。另一种方式是通过法院判决,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归属权。如果营业执照是一方在婚姻期间独自经营的,可以主张归属给该方。如果是共同经营的,可以考虑将营业执照变更为合作伙伴关系或转让给一方。在处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财产分割原则、公平原则和实际情况,以达到公正合理的结果。最终,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 结语 离婚后处理共同财产中的营业执照是个重要问题。可通过协商一致或法院判决确定归属。若一方独自经营,可主张归该方;如共同经营,可变更为合作伙伴关系或转让给一方。应考虑财产分割、公平原则和实际情况,以达公正合理结果。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适宜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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