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营业执照归谁所有? |
释义 | 夫妻离婚需变更营业执照,可以协商出资额转让给配偶成为股东,需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离婚后需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判决。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需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后,营业执照需要进行变更。夫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如果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均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离婚时,夫妻应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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