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胜诉了可以要求原告赔偿损失吗 1、可以。但赔偿只限于你由于几次出庭参与诉讼而引起的误工费、交通费、律师代理费等。索赔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原告引起的不当诉讼。在当法院审理时也可以提出反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损失。 2、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反诉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不发生反诉的关系; (二)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否则就可能是起诉而不是反诉; (三)反诉必须在法院受理本诉后至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之前或之后都不是反诉; (四)反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与本诉具有牵连性,存在着法律上的联系,否则就要另行起诉,也不能合并审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