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该怎么做? |
释义 | 调解仲裁机构调解劳动争议的时候,要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听取双方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进行调解,帮助其达成协议。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不受理怎么办 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依照《企业劳动争议条例》有关规定,应当在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在此期间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宣布调解不成,告知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程序有哪些 调解程序如下: 1.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 2.组织调解。调解一般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如果有必要,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参加调解会议以协助调解。 3.依法进行调解。 4.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写明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争议事项、调解结果等事项,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 5.调解不成的,也应制作笔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是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案件由哪个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是时间多久 在经过仲裁委处理后,要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处理结果不服的话,可以提起诉讼。但提起劳动诉讼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否则的话法院将不会受理。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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