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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位置
释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申请劳动仲裁需向当地委员会提供相关材料,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委员会管辖。
    法律分析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
    2、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提供以下材料: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等。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4、《仲裁法》第21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与权力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负责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其职责与权力十分重要。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受理劳动争议申请,调解劳动纠纷,裁决劳动争议案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劳动仲裁委员会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可以独立进行调查和裁决,并对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其权力范围涵盖劳动合同纠纷、工资和福利争议、劳动条件争议等多个方面。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旨在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公正的解决争议的平台。
    结语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相关材料。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职责范围广泛,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工资和福利争议等。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旨在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公正的解决争议的平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委托代理】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制定仲裁规则及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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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0: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