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中不包含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因为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扣后代缴,而且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会将社会保险费直接发给劳动者。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