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1、有理由拒收。当收到商品与购买时不一致的情况,可以拒收。运费由寄方负责。2、当收到商品破损或者货品丢失。送件延误时间过长。送件员服务态度过于恶略。买家有理由拒签。运费应该由快递公司负责。3、无理由拒签快递。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平白无故拒签商品。运费应当由购买人承担。运费为单程运费。4、买家在未检查商品质量和有无破损的情况下,无理由拒签。运费应该由购买人承担,并且可以追究其责任。5、由于快递公司原因被拒签的快递。寄件人有理由要求快递已公司进行赔偿。6、由于快递公司无法联系到收件方,那包裹只能退回到寄件方。该运费应由寄件方付费。这种情况下,寄件人要付双倍运费。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