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手续后,如何过户车辆?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办理车辆过户需要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交验身份证,审核通过后送检验、交费。所需材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明、所有权转移证明、海关监管证明(如适用)、行驶证、查验记录表、登记证书、照片和授权委托书。 法律分析 一、夫妻离婚过户车辆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车辆过户程序及手续办理车辆过户、变更登记规定及程序如下: (一)、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按表格栏目要求填写, 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需交验车主身份证。 (二)、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 1、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更变更载质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 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二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期未满的。 8、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9、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三)、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四)、检验合格后,本县(市)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 二、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五)行驶证原件; (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八)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九)《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结语 办理夫妻离婚过户车辆需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并交验车主身份证。二、交警支队车管科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过户。三、送车辆进行检验认定。四、检验合格后,到牌证管理岗交费。所需材料包括申请表、车主身份证明、所有权转移证明、海关监管解除证明(适用于海关监管车辆)、行驶证、查验记录表、登记证书、标准照片及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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