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患有的疾病情况,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患有的疾病情况,而该疾病与被保险人理赔的原因无关,保险公司不得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患有的疾病情况、健康状况和其他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标的有关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保险标的有关情况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与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无关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被保险人患有息肉,可以在购买重疾险时申报其他疾病,但必须确保申报的疾病与理赔原因无关。如果购买后发现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患病情况,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被保险人则无法获得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