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到准备迁入的派出所要一张表格,先有朋友家所在的单位盖章同意,然后送到派出所,有户籍员、派出所长签字。送到公安局,有户籍科长、分管局长签字,最后开出户口准迁证。 2、拿户口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3、拿户口迁移证到朋友家所在的派出所入户。 一、办理上海户口并落户 1、居住证满7年。 2、居住证积分120分以上。 3、买房。 4、社保职称缴纳满7年,可以累积。 5、符合上海人才引进条件。 6、无违法生育。 7、无犯罪记录。 8、税单必须满7年。 9、有上海认可的中级职称、或者等同于这样的资格证,社保缴纳基数连续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上海市户口恢复条件 (一)参军复退回本市。 (二)到外地就读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退学、休学、转学等回本市。 (三)劳改释放、解除劳教或少管后回本市(包括假释、保外就医)。 (四)出国、出境后回本市。 (五)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回本市定居。 (六)持《户口迁移证》或遗失《户口迁移证》在迁入地未入户回本市。 (七)到国内外其他地方就业、学习、生活后回本市。 (八)属失踪(死亡)重新出现要求恢复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