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经追认有效。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但被公司事后追认的,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事后未被追认的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法定代表人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