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具体为以下五步: 一、询问,对任何进出重点管控区域的车辆人员,一律问询进出事由,并做好登记。 二、劝导,工作人员向进出的车辆人员宣传当前的防疫政策,对于不符合进出条件的,及时劝回;对确有需要购买封闭区域无法购买的物资(比如药品)的,由志愿者协助统一采购。 三、测量,对符合进出条件或者有应急需求需要进出人员,严格规范进行体温测量,对任何有发热症状的车辆人员一律不得放行,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四、登记,对于可以通行的人员车辆,严格按照序号、时间、姓名、电话、住址、去向进行登记。 五、放行,对符合程序的车辆人员予以放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