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留学生落户上海应当在当地派出所办理。 留学人员应具备的申请条件: 1、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