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印鉴即法人章。法人不是具体的人,而是单位。 一、公司法人的特点是什么 公司法人的特点是: 1、投资者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 2、法人以盈利为目的; 3、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的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的法人和个人。法人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组织,其本质是某些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与自然人不同,它不是以生命存在为特征,而是由个人、集体或个人和集体建立的社会组织,这是它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人设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二、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不是一回事 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不是一回事。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而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两者一个是组织,一个是自然人,当然不是一回事。 三、两个公司法人章是否可以通用 两个公司法人章不可以通用。法人章下面的号码是法人代码,是由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给每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又是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同一人同时兼任多个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不同的私章代表不同的企业法人,此仅为内部区分,对外并无法律约束力。该法定代表人以此公司的名义进行对外活动而用代表彼公司的私章签章,其行为后果应由对应法人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