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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普通抵押有哪些形式
释义
    房地产普通抵押的形式:主要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房屋所有权抵押、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等。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一、抵押房屋是拆迁了怎么办
    如果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将这一情况告知抵押权人,依法清理债务,或者为抵押权人重新设定房地产抵押。若抵押人未按规定作出上述行为,抵押权人有权向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保留追偿债务权利,要求就欠款金额在补偿款中优先受偿。
    二、房屋他项权证丢失怎么办?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可以补办,流程如下:1、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部门提出申请;2、提交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合同等材料;3、出具遗失说明;4、工作人员查档;5、工作人员查档。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借款抵押合同就是贷款合同吗
    房地产抵押合同不是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是指抵押人用一定的财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处分抵押物,然后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而贷款合同是指贷款方将货币交付给借款人,然后借款人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因此房地产抵押合同和贷款合同是不一样的,两者是不同的合同,但两种合同也存在一定的关联,那就是双方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贷款方为了保证借款方按时偿还债务,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这时候双方签订的合同就包括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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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6:5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