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行政处罚是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的一些处罚行为。这时,有关单位就应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书内容应包括: (一)写明被处罚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二)违法事实:简易程序要求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此应写明经查证属实的违法事实的具体情况。有多种违法行为的,应分类填写。 (三)违法依据:写明违反法律的具体条款。一般是禁止性或义务性条款。 (四)处罚依据:要求写明法律名称和具体条款,一般是法律责任条款,没有相应法律责任条款的不得处罚。 (五)处罚内容: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场处罚只能做出警告、对公民处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数额应当用中文大写表述。 (六)罚款的收缴。 行政处罚法的制定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依据是宪法;以及其含义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惩戒行为。 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是什么? 1、在该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2、时效的规定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就开始计算的。 3、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