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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中的八级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释义
    八级伤残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中度失读伴失写症;
    3、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4、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二、头面部损伤致:1、一眼盲目4级以上;2、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3、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4、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5、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6、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7、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8cm2以上;
    8、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
    9、头皮无毛发50%以上;
    10、颌面部骨或软组织缺损32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2、胸椎或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2、12肋以上骨折。
    六、腹部损伤致: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2、脾切除;3、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2、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3、尿道严重狭窄。
    八、会阴部损伤致: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严重影响功能。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
    十、肢体损伤致: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30%以上;2、双手感觉缺失75%以上;3、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4、双足十趾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5、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6、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十一、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哪些
    交通事故新伤残评定标准是:
    一、一级伤残: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2.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3.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等。
    二、二级伤残: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2.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3.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伤残: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2.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3.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等。
    二、二级伤残: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2.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3.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及评定标准有什么?
    在治疗结束后3个月就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
    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一级伤残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2. 意识消失;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二级伤残1.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3. 不能工作;4.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三级伤残1.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3. 明显职业受限;4. 社会交往困难。四级伤残1.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3. 职业种类受限;4.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1]。五级伤残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3.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4. 社会交往贫乏。六级伤残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2. 各种活动降低;3. 不能胜任原工作;4. 社会交往狭窄。七级伤残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2.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4. 社会交往降低。八级伤残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 远距离流动受限;3. 断续工作;4. 社会交往受约束。九级伤残1.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2.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3.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十级伤残1.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
    
     该内容由 杨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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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5:2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