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党员正式与预备党员的权力和责任差异 |
释义 | 预备党员不具有表决权,只有正式党员具有表决权。党员有党内表决权,有权参加表决、了解情况、发表意见。党员权利保障应遵循民主与集中相结合、义务与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按党性原则行使权利,在法律范围内活动。 法律分析 预备党员不具有表决权。只有正式党员具有表决权。党员有党内表决权,有权按照规定在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参加表决,在表决前了解情况,在讨论中充分发表意见。 法律客观: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十三条党员有党内表决权,有权按照规定在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参加表决,在表决前了解情况,在讨论中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时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者弃权。第三条党员权利保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民主和集中相结合,既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又要求党员按照党性原则行使权利;(二)坚持义务和权利相统一,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正确行使各项权利,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拓展延伸 党员正式与预备党员的权力和责任差异:理解党籍身份的权益与职责 党员正式与预备党员的权力和责任差异涉及到党籍身份的权益和职责的理解。正式党员作为党组织的一员,享有更多的权力和责任。他们有权参与党的决策、选举和被选举,可以担任重要职务,并享有党内资源和机会。同时,正式党员也承担着更多的责任,包括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形象和利益,积极履行党员义务,以及对党和人民负责。相比之下,预备党员在权力和责任方面相对较少,但他们仍需履行党员义务,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并通过预备期的考核来确认是否能够成为正式党员。党员身份的权益和职责需要党员正式和预备党员共同理解和遵守,以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发展。 结语 党员正式与预备党员的权力和责任差异涉及到党籍身份的权益和职责的理解。正式党员享有党内表决权,可以参与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的表决,并在讨论中发表意见。预备党员在权力和责任方面相对较少,但仍需履行党员义务,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党员身份的权益和职责需要党员正式和预备党员共同理解和遵守,以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员权利保障应当遵循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义务和权利相统一,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19修订):第五章 检察官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检察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 检察官等级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检察官、一级大检察官、二级大检察官、一级高级检察官、二级高级检察官、三级高级检察官、四级高级检察官、一级检察官、二级检察官、三级检察官、四级检察官、五级检察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2018修订):第二章 人民检察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要,设必要的业务机构。检察官员额较少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和基层人民检察院,可以设综合业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82): 第九条 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二至四人。各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委员五至十人。 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签署上报国务院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下达的命令、指示。副部长、副主任协助部长、主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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