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9条解释 |
释义 | 员工可以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该法律也规定了用人单位支付员工的工资方式唯有两种。第一种是直接打款,另外一种则是直接现金发放。不可以任何的代金券或者物品进行抵扣偿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我们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所制定的为了保障人民利益而确定的法律法规,它于1994年12月6日颁布,于1995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比较明确了用人单位以及雇佣人给员工支付工资的详细规定。它一出行就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支持,有了该法规,员工可以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该法律也规定了用人单位支付员工的工资方式唯有两种。第一种是直接打款,另外一种则是直接现金发放。不可以任何的代金券或者物品进行抵扣偿还。 第二,除了保障员工的权益,该规定还对用人单位以及雇佣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了保护。对于给员工发放工资一律按照员工的工作判定,除了基本工资,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一定的奖惩。对于员工请假工资的扣除用人单位可以酌情考虑,但是对于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员工带薪休假。 无论是员工还是用人单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都对着各自的合法权益有着明确的规定。建议无论哪一方都能够认真学习《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在出现突发情况时能够做到依法维权。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工资现金支付有哪些规定? 一、基本工资的介绍 现金发放工资是合法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人民币现金作为合法的货币,单位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工资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基本工资指企业在全面测评职工潜在形态劳动的基础上,结合职工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在劳动前为职工预先确定报酬标准,供劳动后实际支付工资时做依据的包括工资等级、工资标准、定级升级、工资调整、支付形式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的综合。总结实践的经验,基本工资制度一般有:岗位技能工资制、基数等级工资制、 岗位工资 制、岗位等级工资制、职务等级工资制、多元结构工资制和薪点工资制等几种。因工种、岗位制宜,选择适合其劳动特点的基本工资制度,是企业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和具体组织工资分配的起点和基础。 基本工资制度中规定的工资标准,只是对职工提供的定额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在实际支付工资时,必须在考核职工实际提供的劳动量后,运用不同的支付形式予以浮动地兑现。当职工在定额劳动之上提供了超额劳动时,除工资之外,还应另外支付超额劳动的报酬即奖金;当其完不成定额劳动时,则要扣减相应部分的工资。 二、工资的等级制度 等级制度指对从事不同岗位、担任不同职务的职工,根据其技术复杂程度、劳动繁重程度、操作熟练程度和工作责任大小等因素,划分劳动等级来相对区分其劳动差别,在按劳动等级规定相对应的工资等级标准,据以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类基本工资制度。工资等级制度一般采取计时工资制的形式,如工人的基数等级工资制、职员的职务等级工资制等。工资等级制度计量的是职工潜在形态的劳动,只反映其可能提供的劳动量,而可能提供的劳动量同实际提供的劳动量往往存在差异。如果严格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在实际支付工资时,就应在劳动考核的基础上,体现增减浮动。 工资现金支付有哪些规定 ,工资是可以通过现金的形式进行发放的,但是要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发放。对于克扣或是拖欠职工的工资的行为是法律不允许,当然单位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绩效工资可以随便扣吗 绩效工资不能随便扣减。原因如下: 1、绩效工资是一种奖金,雇主需要按照合法建立的评估体系向劳动者支付绩效工资。没有考核制度的,用人单位不得任意扣除工人的绩效工资。否则,属于雇主克扣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解释了,有权监督用人单位的工资的部门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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