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
释义 | (一)因被代理人的追认而产生代理的法律效力。 (二)因被代理人的拒绝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代理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一、本人是否有权否认无权代理的效果 狭义的无权代理,被代理人可以否认无权代理的效果。表见代理中,本人不得享有追认权。也就是说,只要相对人提出符合表见代理的要件、主张表见代理的效力的时候,根本不考虑本人是否追认的问题。本人即使不追认,也不会影响表见代理的构成。如果本人认为表见代理对自己有利,可以坚持合同的效力。一旦本人享有追认权,就意味着本人享有不予追认的权利。这样一来,就必须承认本人的否认权,从而将否定表见代理的效力。 由此可以看出,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两个名词概念可以从基本概念、发生原因、构成条件、法律效果以及本人是否有权否认无权代理以上五方面进行区分与使用。 二、民法典的无权代理是什么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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