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签订的离婚协议能不能撤销 |
释义 | 精神病签订的离婚协议不能撤销,只能直接宣告无效。因为精神病人不具有签订离婚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应当对于财产分割问题作出约定。 一、精神病人的监护有哪些 精神病人监护人协议应该写清楚监护人基本信息和被监护人基本信息,以及监护权具体行驶的注意事项的。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的一项法律制度。监护的设立,有两种方式: (一)法定监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二)指定监护,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可知,我国立法上,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有关组织指定;二是由法院指定。其中前一种是后一种的必经程序,即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必须由有关组织作出指定,再不服的可申请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指定的判决,并另行指定监护人;如果未经有关组织指定的,不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指定。 设立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对精神病人设立监护人首先须确认当事人为精神病人。但精神病人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宣告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法院的职权,其他任何机关或组织都不具有这一职权,而且法院的这一职权不能主动行使,必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某一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法院受理后应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审理中法院应当首先确认被申请人为精神病人。 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参照医院的诊断、鉴定确认。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情况下,也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认定,但应以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为限。”对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应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则应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其近亲属得依规定的顺序确定监护人。若近亲属就监护人的确定发生争议,则应由有关单位或组织指定。 二、放弃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离婚协议,自愿放弃财产的一方应当在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明确自愿放弃财产的具体内容,然后签订协议,也可以进行公证。离婚后一年内,双方约定不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请求。但经审理,财产分割协议的订立未发现欺诈、胁迫行为的,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将被依法驳回。 三、离婚有哪两种方式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双方能就是否同意离婚、子女抚养权所有权、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必须签订离婚协议;如果不能就其中任何一个达成协议,只能选择诉讼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应当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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